辦理對象 |
·大學本科以上學歷(含本科),具有學士學位,年齡35周歲以下; ·大專以上學歷,具有中級職稱,年齡35周歲以下; ·具有正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稱,年齡在50周歲以下; ·具有副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稱,年齡在40周歲以下。 |
所需材料 |
·《廣州市引進人才呈報表》(由我中心提供); ·原單位的同意調出函; ·學歷、學位、職稱等證書原件、復印件; ·接收單位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; ·計劃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; ·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; ·學歷鑒定原件及復印件。 ·已婚單方引進:配偶須具備相同引進條件,且提供配偶的同意函、學歷證、學位證、職稱、戶口簿、學歷鑒定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。 ·夫妻分居:結婚證和配偶廣州市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; ·離異:離婚證、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。 |
辦理流程 |
·客戶填寫《人事代理手冊》,我中心發(fā)函之客戶原檔案所在單位調檔案; ·客戶檔案通過機要專遞質我中心(我中心不能接收原單位未密封的檔案); ·客戶按要求遞交所需材料,我衷心審核客戶檔案和相關材料(如客戶材料不齊全或者檔案不符合要求,則退回客戶) ·呈交局人才開發(fā)出審批,審批通過,通知客戶到我中心領取調令和介紹信,簽訂人事代理協(xié)議(如不符條件,退回客戶); ·客戶回原單位辦理行政、工資介紹信,交我中心存檔,然后按照辦事指南辦理相關手續(xù); ·若是如集體戶,則按照集體戶籍辦理流程辦理;如入個人客戶,則客戶自行辦理入戶手續(xù)。 |